经各部门向国资处提出报废申请,由国资处资产管理科对申请报废材料进行审核,然后由国资处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勘查核对,最后进行系统核对确认,做到账实相符,账物相符,账账相符。根据《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皖教财[2018]12号)文件规定,特请示对学校部分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,此次报废资产总数量3040件,报废资产总额2257260.78元。2020年10月15日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,同意国资处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。特此公示!